3月15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婷婷代表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与红花社区党总支书记赵加春签订了共驻共建协议。通过签订协议书,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与红花社区达成“大事共议、实事共办、急事共商”意识。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希望双方能够充分发挥业务优势,积极开展共建工作,在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方面探索更多有益经验。一是密切沟通协作,积极开展共驻共建、结对联系等工作,有序推进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落地实施;二是丰富共建活动,共同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以共建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的积极效果;三是通过“检社”共建,发挥各自特长,不断深化合作,丰富共建内涵,共同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
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双报到”工作持续搭建党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平台,用好检察工作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纽带,常态化开展“双报到”活动,紧贴红花社区工作实际,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