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障司法公正,2月19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婷婷主持,并邀请办案民警、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案涉及的药品是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药店经营者李某某为追求利益,明知该种药品无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而购进直接售卖给患者,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但其购进的药品价值较小且该种药品未发现对人体造成损害。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最终对李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守住了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道防线,又让司法过程及结果有法度、有温情。李某某表示,其当时因为存着侥幸心理,希望通过销售该种药品进行客户引流,从而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今后会深刻吸取教训,会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做良心商家。

在今后的工作中,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让检察权在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