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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检察官暖心办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时间:2023-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6日一大早,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便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上的语言就是当事人对检察官工作最美的赞赏。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对法律的认识不是很高,但我知道你们检察官不仅依法办案,还能充分考虑我们百姓的难处,通过你们的努力,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衷心的感谢隆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让我确实感受到什么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当事人周某能赠送锦旗后激动地说到。

事情要从2002年1月说起,当事人周某能与董某梅二人准备结婚时,因第三人董某梅当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便拿了同胞姐姐董某丽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后造成周某能与董某丽错误的婚姻登记无法撤销,周某能与董某梅生育的孩子也无法落户。

2021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受理了该案。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多方了解案情,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了各方意见,给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经过多方配合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婷婷表示,通过本案的办理,我们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监督办案中坚持人民至上,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下一步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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