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区河长制办公室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以辖区内河流沿岸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水生态建设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2022年6月,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接到保山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相关线索后,迅速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接,共同对相关线索进行跟踪核查。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乡镇仍存在履行农村垃圾治理职能不到位的问题,该院迅速立案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公开听证+磋商”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沟通研究。各部门针对该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重点难点等进行了讨论,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本次磋商会议上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积极整改,认真履职。此次公开听证还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


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法治思维,落实依法治水,促进辖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从制度化实施向法治化保障转变,坚持践行“一线工作法”,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协同联动、共治共保,共同推动隆阳河流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