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上,区林长办主任沈国兵对全区林长制运行、林政执法工作等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参会领导就落实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区级林长李贵平指出:实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覆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以更实举措守护青山绿水、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制度创新。一是加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职能在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管理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拓展城乡绿色空间,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世界;三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平台,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沟通联结,凝聚合力,扎实推进,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切实履职尽责,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司法职能,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压实依法管林护林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森林、绿地等生态资源,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推动全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后,区级林长李贵平到国有林场宝盖山林区开展巡林督导工作,实地调研了国有林场宝盖山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现状、林下经济发展、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合力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无缝对接,构建全方位的林业生态保护机制。下一步,隆阳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