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10月13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携手保山市田家炳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共护青春光芒”法治教育活动。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不仅仅包括实施暴力行为,还包括恶意嘲讽、孤立排挤、网络造谣、恶意P图……”检察官通过讲述生动案例,让师生意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并给出应对“三原则”:不沉默、不硬拼、留证据。其强调被欺凌者要勇于发声、及时求助,旁观者要发挥劝阻作用,同时对欺凌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此次活动打破了“校园欺凌是小孩子打闹”的错误认知,让师生清晰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不仅帮助被欺凌者掌握了自我保护方法,也引导潜在施暴者树立“行为有代价”的意识,更唤醒了同学们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