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贡山被誉为“世界物种基因库”“世界自然博物馆”“人类的双面书架”。高黎贡山的生物多样性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是国家的核心战略资源。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续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高黎贡山“生态绿”,有效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彰显,党员先锋作用更加充分,业务工作成效更加突出。
坚持政治引领,以学促用擦亮党建之红
坚持“头雁引领”,做到带头示范。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级党课、主题党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以《以检察之蓝忠诚守护绿水青山》为题作专题党课辅导,党总支书记、副检察长以《情系高黎贡,普法进万家》为题录制微党课,引导全院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突出“成果映射”,实现党建与业务成效的相得益彰。聚焦保山保水保生态民生大事,将生态检察守护高黎贡山的主体责任落实、能动检察履职、群众获得感提升等具体实践成效,作为强化党建工作的可视化载体,把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转化为生态检察最大动能,让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更有力量,业务建设更有灵魂,实现以党建工作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自觉的可感可知、相得益彰。
注重“双抓双促”,推动工作开展。持续做好政治理论知识的深化内化转化,结合隆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际,以理论学习指导实践,通过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对生态环境资源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通过“打击+修复”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模式,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工作业务深度融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能动履职,双融共促彰显检察之蓝
打造专业办案团队,严厉打击涉高黎贡山生态环境犯罪。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三诉合一”办案模式,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以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同审的方式,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惩治犯罪的作用。在办理涉高黎贡山生态环境案件过程中,采用“家门口庭审”“家门口听证”等创新形式,结合“现场普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自办案组成立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刑事案件8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
深化共识加强协作,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2020年,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并与法院、公安、林草、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多部门建立了《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了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商共治局面,实现“1+1>2”的协作效应,让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坚持特色护航,以干践学守护高黎贡之绿
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1年,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成立了以检察官、司法警察、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为成员的“党员先锋法治宣讲队”,全力推进普法强基,传播法治理念,营造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宣讲队专门制作《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法律宣传手册》,收录了高黎贡山特有生物简介及图片、国家保护动植物名录、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案例等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创新普法方式。宣讲队坚持一线工作法,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让村民“零距离”接触法治。在高黎贡山沿线的村寨,隆阳区检察干警和村干部以“汉语+傈僳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语普法”,结合真实案例,把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知识进行宣传,用群众听得懂、能入心的语言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中,让法律的种子在少数民族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三年来,宣讲队在确保不影响高黎贡山沿线农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选择在晚上八点以后入户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册。通过法治宣讲,实现了高黎贡山沿线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从2019年的高发、频发态势到2021年至今零发案的转变。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隆阳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不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持续深化、一体落实。通过检“映”高黎贡检察文化品牌打造,实现以检察履职“小切口”助推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