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完善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5月31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对3名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开展不起诉文书公开送达暨集中训诫。

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公开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教育。针对3名被不起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缺乏对国家法律法规敬畏之心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郑重告诫被不起诉人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坚决不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3名被不起诉人作表态发言,均反思了自身的醉驾行为,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并十分感谢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引以为戒,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承诺今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值班律师全程见证不起诉公开宣布及训诫过程,认为开展不起诉公开送达暨集中训诫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又有效地教育和警醒了被不起诉人,是一次良好的法治教育,希望被不起诉人今后树立“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思想,严格遵守法律。
集中训诫是检察机关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打击与治理并重的重要体现。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积极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集中训诫+释法说理+公开宣告”融入危险驾驶类案件防治体系,敦促当事人悔过自新,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敬法,有效遏制酒后驾驶高发态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