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学习教育宣传。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敏锐性,切实增强服务国家安全工作大局的高度自觉。近日,该院以干警自学、互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理论创新,深刻把握大安全理念和其中蕴含的思想要求和工作方法,营造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安全战略大局,为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的浓厚氛围。
二是以测促学,以学促用,加深全体干警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理解与认识。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知识测试,全面检测干警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情况。参加知识测试的干警通过自学、互学做了充分准备,将国家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三是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近日,该院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普法等灵活普法方式,从全民国家安全日的由来、国家安全的含义、国家安全体系涵盖的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什么是12339,以及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围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广泛深入地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下面,请大家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源: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的内容: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12339: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以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国家安全有保障,经济社会才能不断发展,祖国才能更加繁荣富强。只有国家安定,我们才能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才能得到保障,才能获得安全感,进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