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高效、规范运行,提高办理危险驾驶(醉驾)案件质量,加强公、检、法在办案中的衔接和配合, 12月3日下午,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与区法院、隆阳公安分局、保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交警支队各办案单位召开了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办理联席会议,保山市检察院相关同志到会进行指导。
会上,隆阳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向参会人员通报了2021年1-11月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介绍了办案中心成立以来的主要做法以及运行成效。
会议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为切入点,分别就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交流,并就案件集中移送起诉、法律文书规范、超标电动车认定、相对不起诉适用原则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晰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标准,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依法惩处危险驾驶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提升办案质效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