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祥瑞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隆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祥瑞作为国有公司人员,违反国有公司管理规定,滥用职权出借资金,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所有: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